你开摩托车吗?
知道深圳市大多数地方都是禁摩的吧
由于之前关于禁摩的政策
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
所以,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近日,新一期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
在深圳市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已经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意见稿》规定
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所有道路允许摩托车行驶。
《意见稿》提出,以下高速公路及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与其连接的道路,因抵离或过境我市需要,在向交警部门申请备案通过后,可在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8时至18时一次性往返通行:
● G4广深高速(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同乐收费站)、
● G15机荷高速、
● S33南光高速(北起龙大高速,南至机荷高速)、
● S31龙大高速、
● G94梅观高速、
● S29清平高速(北起深圳外环高速,南至神龙收费站)、
● G25盐排高速(北起武深高速,南至横岗收费站)、
● G0422武深高速、
● G15深汕高速、
● G25长深高速、
● S86深圳外环高速(不含广深高速至广深沿江高速路段)。
对于在深圳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后,
交警部门将发布正式通告,
正式通告的有效期为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如果你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可于2021年12月18日前
通过市公安交警局网站
“征集调查”栏目提交哦。
除此之外
深圳目前的限行规定
是什么样的呢?
小编顺便帮大家整理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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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限行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二、限行车辆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注意: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三、限行道路
全市道路,以下道路除外:(上下滑动查看)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莲塘口岸: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九)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四、处罚标准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本通告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施行。
五、申请免限行
外地车一个月可以申请一次免限行。
仙湖植物园限行
一、限行时间
所有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在此时间内,计划自驾前往仙湖植物园的朋友需要提前预约停车位。
二、限行道路
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三、预约方式
需预约车辆: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具体方式:大家可通过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电动自行车限行
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在以下道路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禁止行驶的高速、快速路范围: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月亮湾大道。
盐田区限制行驶道路:
盐梅路,盐三路,官上路,深盐路,洪安路,洪安四街,洪安三街,洪安二街,东海四街,梧桐路,沙盐路,东海道,艺海路,闲云路,环碧路,环梅路,北山道,永安北一街,永安北三街,永安路,盐田北四街,盐田北五街,明珠大道,海景二路,金融路,东和路,海涛路,中英街,环城路,步步街,桥头街,海傍街,海山路,香径东街,香径南街,沙深路,盐田路,二十二米大道。
通行规则: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注:盐田区电动车限行路段拟将调整,已发布意见稿,具体详情请看☞家有电动自行车的注意!深圳这4区限行路段将调整!
公交车道限行
一、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在盐田区下列道路除外:
艺海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盐排高架)、大梅沙隧道东行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深盐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深圳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0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按道行驶!
有意见或建议的小伙伴
也可以及时去提哦
内容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晚报、
深圳本地宝、深圳发布、深圳新闻网
编辑:程芷欣
统筹制作:盐田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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