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复旦大学共同设立江南文化研究院青浦基地的请示

关于与复旦大学共同设立江南文化研究院青浦基地的请示

facai369 2024-10-29 新闻快讯 39 次浏览 0个评论

青浦区人民政府:

江南文化是上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青浦文化的亮点和基石。2018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全面打响上海红色文化品牌、海派文化品牌、江南文化品牌三大重点任务;10月19日,市委宣传部在上海市社联组织召开了上海市江南文化研究工作推进会,并下发《关于推进本市江南文化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包括成立江南文化研究联盟、创设江南文化研究机构、打造江南文化研究高端论坛等重大举措。为此,本市各区纷纷行动起来,与高校探索建立江南文化研究机构,如松江区与华东师范大学谋求合作。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意见”,进一步激活激发江南文化基因,充分发挥我区江南文化资源优势和高校智库优势,共同推动长三角江南文化示范区建设,由青浦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影视局参与,与复旦大学就探索共同设立江南文化研究机构进行多次协商。2019年1月11日,由副区长王凌宇带队,区委宣传部、区府办、区文广局相关领导赴复旦大学就江南文化研究区校合作构想进行了座谈,复旦大学陈志敏副校长等出席了座谈。

我方与复旦方协商初步认为,为有效推进江南文化研究、实现学术成果转化和长三角江南文化示范区建设,双方将全面建设“区校合作”功能性平台,把分散的江南文化资源、高校的学术研究优势整合叠加,形成集聚优势、集合效应,拟共同设立江南文化研究院复旦、青浦基地,并就基地性质、合作原则、合作范围、合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达成江南文化研究战略合作框架的意向。

为落实双方合作初步意向,在区政府与复旦大学签订江南文化研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背景下,特申请与复旦大学共同设立江南文化研究院青浦基地。基地所涉及的办公场所、人员配置以及调研经费等事宜设想如下:

1、江南文化研究院青浦基地办公场所设在区博物馆内;

2、江南文化研究院青浦基地具体负责人拟聘请文化工作领域专家担任,具体工作人员拟选调文广系统内业务骨干2-3人兼任;

3、基地设立后日常办公经费在博物馆公用经费中列支,2019年开展课题调研3个,拟安排专项经费60万左右。

当否,请批示。

附件:1.青浦区人民政府和复旦大学江南文化研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 2019年工作计划合作开展研究课题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3月7日

附件一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复旦大学

联合推进江南文化研究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进本市江南文化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落实见》精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复旦大学(以下简称乙方)立足于上海,面向长三角,全面建设“区校合作”的功能性平台,将分散的江南文化资源、高校的学术研究优势整合叠加,形成集聚优势和整合效应,共同打造江南文化研究的“上海高地”。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开展江南文化研究的战略合作。

第一条 基本原则。一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甲方利用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和人文优势,为江南文化研究提供历史资源和现实资源的支撑,同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撑。乙方利用在江南社会经济、江南民间信仰、江南儒学、江南文学艺术、江南文化遗产、江南文博、江南旅游等领域的研究优势,为江南文化研究提供学术支撑。二是互利双赢,共促发展。双方加强在江南文化研究及相关领域的协同合作,促进各自提升和联动发展,进而为上海市、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 核心研究。双方从各自需求的交叉领域出发,联合开展江南文化的本体议题、江南文化的应用实践,以及江南文化推动上海市、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发展等层面的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

第三条 延伸研究。基于前述研究,深化多类合作。一是合力推进市级层面的江南文化研究哲社系列课题研究,二是共同开展江浙沪、本市不同城区及青浦地区的江南文化应用性课题研究,三是联合举办江南文化的相关论坛,四是共同推出具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第四条 后续合作。其一,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及时传播和转化相关研究成果。其二,通过研究参与、系列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梯队完整的研究队伍。其三,甲方通过政策扶持、场地提供、资金支持、导师配备等方法,支持乙方师生的创新创业。乙方发挥智库作用,助力甲方的江南文化建设和江南文化示范区建设,为甲方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建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的“上海之门”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第五条 工作机制。(1)双方共同设立江南文化研究院。研究院属于非实体化研究机构,下设复旦基地和青浦基地,实行联合院长制,院长由双方分别委派区级领导和校级领导担任。基地选址和工作人员由双方各自安排解决。(2)双方共同成立工作小组,下设执行机构,甲方的文广局与乙方的文科科研处分别为归口管理单位,具体协调推动合作共建事宜。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阶段性进展,推进研究工作,分享合作成果。(3)双方分别设立专职联络员,交流沟通工作信息,协调推进相关工作。(4)双方定期汇编工作简报,说明工作进展,交流合作信息,分享研究成果与学术经验。

第六条 经费安排。甲方负责青浦基地的日常办公经费和研究经费,研究经费以项目方式申报列支。乙方负责复旦基地的日常办公经费和研究经费,其中甲方委托的项目研究经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专项合作。为保证合作的顺利实施,凡经双方确定的具体合作项目,由甲方指定的承担单位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在其中对合作内容、成果权属等相关事项做出专门说明。

第八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

第九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复旦大学

(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附件二

2019年度合作研究课题

一、江南文化示范区战略性研究

研究内容:江南文化示范区是江南文化重要承载区和功能区,起到引领标杆的作用。课题在梳理现有江南文化资源基础上,对江南文化示范区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可行性研究,重点开展江南文化示范区的概念、内涵、发展目标、基本功能、规划布局、范围面积、标志性文化工程(示范载体项目)、实施期限和方式、保障措施等方面理论与应用结合的研究。

二、江南文化示范区文化产业耦合发展研究(子课题)

研究内容:产业融合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探讨江南文化示范区文化产业的特性、类型、边界,开展区域内文化产业耦合发展的其他产业方向、类型、模式,以及融合发展的媒介、方式、路径等方面的应有研究。

三、江南文化示范区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布局研究(子课题)

研究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满足市民文化生活多层次、高质量的需求,是江南文化示范区主要目标之一。课题在摸清梳理现有文化设施资源前提下,对区域内公共文化设施存在薄弱环节、新设施的规划布局、标志性设施(工程)、保障措施进行分析研究,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转载请注明来自阳光下的花朵,本文标题:《关于与复旦大学共同设立江南文化研究院青浦基地的请示》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Top